9月22日上午9时,重庆市规划局前副局长梁晓琦在两名法警押送下,步入法庭。等待他的,将是应得的惩罚。公诉方称,其在1999年7月至2008年3月,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达1589万元。
继“7·26大案”之后,被官方称之为“3·23专案”的落马官员,从9月起,陆续进入诉讼程序。除梁外,原九龙坡区区长黄云,原国土局副局长王斌已分别在本月5日和12日一审开庭。
另据重庆市检方透露,原市规划局局长蒋勇,已进入侦查终结阶段,其涉嫌受贿的金额可能超过2000万元。
而另一位重要的涉案官员,原经济开发区副主任唐文峰案的开庭日期则尚未确定。
“3·23专案”系根据办案机关启动调查日期得名,坊间则按主要落马官员名字,称之为“峰琦云勇”案。这一称谓颇为贴切地表达了这一大案在重庆官场和地产、规划界激荡的“风起云涌”之态。
随着这些落马厅官犯罪事实浮出水面,地产、规划领域的反商业贿赂显得尤为迫切。
3·23专案
重庆市政府在今年4月对外公开了蒋勇等人被“双规”的消息。“3·23专案”由于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巨大,由市纪委亲自查办。进入司法程序后,则由重庆市检察院负责侦办。该检察院为此专门集中了80余名优势警力侦办此案。
随着案件的审理,涉案官员的犯罪细节陆续浮出水面。梁晓琦是“3·23专案”中,受贿金额上千万的厅级官员之一。
该市检察院对梁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时间为今年3月28日。公诉书共指控梁受贿事实29件,这些受贿发生于1999年7月至2008年3月,在这10年间,分88次,梁总共收受贿赂款1589.3836万元。
梁晓琦1957年出生,1999年进入重庆市规划局,先后担任总规划师、副局长等要职,先后分管规划监察、市政规划、规划编制和区县规划管理等工作。
检察机关查证指出,这一期间,经受行贿人的请托,梁晓琦通过项目规划选址、调整用地性质和容积率、允许禁建区建设等方式,为相关房地产开发商谋取巨额经济利益,从中收受贿赂。
2007年至2008年1月,梁任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这一期间,他又先后收受多家公司贿赂款,其中最大一笔是为陕西某公司参与重庆大剧院幕墙工程招投标提供帮助,为此先后5次收受该公司所送的人民币680万元。
今年年初审理的“7·26大案”系重庆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史影(化名)举报而起,此人在“7·26大案”中,曾向原渝中区区长王政行贿。而在梁晓琦受贿案中,史影再次扮演了重要角色。
公诉人称,2003年至2007年4月,梁晓琦受史影请托,利用职务之便,为该公司一地产项目取消5米建筑后退线、容积率上调至3·95以及调整绿地位置等事项提供帮助。梁晓琦为此先后8次收受史影所送的人民币225万元、6万美元。
梁晓琦收受的财物多用于个人购房、购买股票、家庭日常开支和高息借予他人。由于与史影的密切关系,梁的“贷款”多由史经手。检方表示,案发后,已追缴赃款800余万元及赃物“江诗丹顿”手表两块。
黄云受贿案在本月5日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其受贿事实12项,指其从1997年到2008年,在担任沙坪坝区政府党组成员、区长助理、区长、重庆大学城城区建设委员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十多名地产商在降低征地费用、提高容积率、扩大危旧房改造范围等方面提供帮助,另黄还收受政府官员贿赂,替其亲属调动工作,两者共计收受贿赂232万元。
王斌案在本月12日开庭。王斌3月31被“双规”,检方指控其犯罪事8项,收贿金额170万元。公诉书中,据检察机关指控,1993年至2008年3月,王斌在先后担任重庆市房管局市中区分局局长、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审批征地项目、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降低和减免土地出让金等方面,为多家地产公司提供方便,并收受贿赂。
落马官员,如蒋勇、梁晓琦,黄云他们三人均毕业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后合并到重庆大学),该学院为重庆房产、规划领域输送了大批人才。
“国家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时期,建筑、规划系专业到今天都很热门,收分比本校其他专业要高出五六十分,进来的学生都很优秀,尤其是他们早期的,都是知名校友。”该院一个老教授表示,“落到这个地步,是非常愦憾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