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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特大杀人碎尸案侦破纪实

http:/www.qqhui.com 2008年10月10日 18:24   阅读:531次
南漳特大杀人碎尸案侦破纪实
2008年10月10日 张家元 石红 谷军 李德荣 本报讯
[字号  中  ]

  9月8日10时54分,南漳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群众报警:在三道河水库里发现一颗人头……9月27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南漳县“9·8”特大杀人碎尸案经过20个昼夜的艰苦奋战告破

  

  □张家元 石红 谷军 李德荣

  9月27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南漳县“9·8”特大杀人碎尸案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指导下告破。南漳县公安局民警经过近20个昼夜的艰苦奋战,于9月25日下午4时在南漳县城关镇梁家巷一出租房内将犯罪嫌疑人黄志安抓获。经审查,50岁的黄志安交代了因感情纠纷将40岁的同居情人吴海霞及吴海霞16岁的女儿靓靓、14岁的女儿琼琼三人杀死后碎尸、抛尸的犯罪事实。

  水库突现碎尸

  9月8日10时54分,南漳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群众报警:在三道河水库里发现一颗人头。接警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柴普军,分管刑侦的副局长薛忠奎迅速带领刑警大队大队长贺茂宏、城关派出所所长陈晓焕和侦技人员赶到现场。

  现场位于三道河水库内,发现头颅的地方位于三道河大坝北侧的野猪林水边,由于打捞上来的头颅软组织已基本腐烂,死者的性别、年龄无法确认,且抛尸现场既无能证明死者身份的有效证件,也无相关物证。

  经对头颅进行检验,头颈部有明显锐器离断,勘查民警初步确定这是一起杀人碎尸案。襄樊市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杨建强获悉案情后,迅速率领市刑警支队支队长杨维功等刑侦专家到达南漳县指导该案的侦破工作。省公安厅闻讯也派出刑事技术专家前往南漳进行集体会诊,公安部也及时在技术上给予大力支持。

  指挥部从县刑警大队、城关派出所抽出50余名民警组成侦查专班投入侦破工作。为了发动基层组织和群众参与破案,专案指挥部先后3次召开全县各镇(区)分管政法工作的负责人、派出所所长、局直单位负责人会议,通报案情,开展摸排。

  9月12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夏先禄亲临南漳指导破案,极大地鼓舞了参战民警的斗志。

  掘地三尺寻疑犯

  面对高度疑难的碎尸案,专案指挥部成员分析认为,只有获得更多的尸体组织,才能获取更多的破案线索和条件。为了准确划定搜索范围,柴普军亲自带领搜索专班民警划定以三道河水库环形岛为中心、方圆3公里的搜索范围。通过持续不断地打捞,专班民警在水面上打捞出各类尸体组织32块,并将打捞出的尸体组织不断送往上级公安机关检验,检测结果也源源不断地反馈到专案指挥部。

  初次送检确定为死者系一名女性,其后又有多块尸体组织送检后,检验出死者共为3人,且全为女性,身高均在1.5米左右,死者之间有单亲遗传关系,其中一死者年龄在13至18岁之间,为母女的可能性较大。

  专案指挥部根据检验结论分析,犯罪嫌疑人与死者熟悉、具有相对封闭居住的条件、居住在南漳县或暂住南漳县城内、极有可能是单身男子。依据这一分析,专案民警决定围绕特征查尸源、围绕物证定范围、围绕“画像”找对象的工作思路,迅速在城区组织六大摸排专班,采取平推式、地毯式摸排的方法,逐家、逐户、逐栋楼排查嫌疑对象,同时排查失踪人员、排查与凶杀案件有关联的现场。

  县公安局还在全县镇(区)围绕失踪人员和符合特征的嫌疑人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同时,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等媒体,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线索来源,对提供有价值线索者奖励现金1万元。先后发布寻人启事2万余份,向邻近的宜城、保康、襄阳、谷城等县市(区)发出协查通报2000份,走访群众8万余人,搜集线索338条,排查符合特征人员200余人,查证失踪人员56人,使整个侦查工作扎实有效地向前推进。

  杀人凶手落法网

  9月25日上午,城关水镜社区调查专班民警郝治山、王骁等人在梁家巷走访时,一名群众反映:租住在梁家巷的黄志安是个50多岁的单身汉,以前黄和一中年妇女关系密切,那个中年妇女经常带着两个女儿来找黄志安,但近一个多月来再没有见过那个中年妇女,但那个中年妇女的摩托车一直由黄志安使用。

  这名群众反映的黄志安十分符合专案指挥部给犯罪嫌疑人的“画像”特征,而且与黄志安交往的妇女也符合被害人员特征。这一情况被迅速反馈到专案指挥部,专案指挥部立即将黄志安纳入重点嫌疑对象,并指派专案民警对黄志安的住处进行监控,同时围绕黄志安进行外围调查。

  当日下午4时,黄志安从外返回,专案民警截住黄志安,并以走访为名,要求进黄志安的家座谈。黄志安见到民警后脸色大变,语无伦次,由于过于紧张,他拿钥匙开门锁时双手发抖,头冒大汗,好长时间都不能打开门锁。

  黄志安被民警带回刑警大队审查,同时,另一路民警迅速对其住处进行搜查。民警很快查明,与黄志安交往的中年女子叫吴海霞,带着两个女儿居住在南漳县某公司家属区单元楼。8月下旬以来,吴海霞与其亲友失去联系,邻居也未见其踪影。搜索专班民警在黄志安家中搜出多部手机,其中3部手机系吴海霞及其女儿使用的手机,且发现多把钥匙、吴海霞的身份证及银行卡,其中有3把钥匙能打开吴海霞的房门。

  民警进入吴海霞的住房,眼前出现了令人惊心的一幕:卫生间发现有少量喷溅血迹和细碎人体组织,专班民警立即将吴海霞父母的血样和卫生间的血迹送检,经鉴定,现场尸体组织就是吴海霞本人及其女儿,卫生间的血迹即为吴海霞血样,且吴海霞住房门窗完好无损。

  综合上述情况,基本确定黄志安作案的可能性极大。专案指挥部遂组织强大的突审专班,对黄志安展开凌厉的攻势。在铁的事实面前,黄志安终于如实交代了作案过程。

  2006年6月,黄志安与单身女子吴海霞相识后同居。后来吴海霞外出打工,2008年3月回家,其间,两人仍保持同居关系。8月26日8时许,黄到燃料公司找到吴,两人在说话中,黄怀疑吴在外与其他男人有“关系”,两人发生争执。吴提出与黄分手,歹毒的黄志安一气之下用胳膊将吴海霞勒死后拖入卫生间内,并将卫生间门封死。

  当日中午11时许,吴海霞的大女儿回家后,黄谎称其母外出,吴的大女儿在客厅看电视时,黄志安采取同样手段将其勒死,随后也拖入卫生间。下午4时许,黄志安又用电话谎称让吴海霞的小女儿从武安镇赶回城关上学。27日中午,当吴海霞的小女儿回家后,黄志安再次采取同样手段将其勒死。27日晚及28日,黄志安用改制钢刀将3具尸体碎尸后分别装入11个塑料袋内,于28日晚先后用自行车、摩托车抛尸三道河水库。